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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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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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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B-2024-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出资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研编制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密山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54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全长218.837km,其中:建设二级公路0.515km,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9/10/13m、路面宽度8/9/12m;建设三级公路28.679km,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建设四级公路189.643km,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出资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696,500.00元;

2.7服务周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和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9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为公路专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1)在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条里程在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公路工程的可研;累计完成过里程在80公里以上(含80公里)公路工程的可研

2)在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条里程在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公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累计完成过里程在80公里以上(含80公里)公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②业绩指的是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为202409061900分20240913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为:鸡西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最终汇总上传文件时报价正常填写。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10.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及服务期;

10.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10.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0.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0.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密山市交通运输局建管股

    0467-5235967

密山市交通运输局

    密山市房山路130号

人:鞠女士

    0467-52983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会展银座A座405室

人:李女士

   话:0451-8236260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