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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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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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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海发改审〔2024〕35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海林市市政排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拓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柴河镇

2.3 工程性质:改造项目

2.4 总投资额:4100万元人民币。

2.5主要建设内容共改造管道全长 21290m,改造 DN500 管道 5481 米,DN600 管道 4507 米,DN800 管道 6347 米,DN1000管道 3239 米,DN1200 管道 1151 米,DN1500 管道 275 米,DN1800 管道 290米,道路恢复面积 4500 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7计划工期2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基本预备)。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10最高投标限价:3880.15 万元人民币

1)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6.96万元(含施工图预算费8.22万元、竣工图编制费6.57万元)

2)其中工程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3783.19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7.26万元、工程保险费10.36万元、基本预备费30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高级职称、注册建造师等。提供本单位2024年5月至2024 年7月连续 3 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中:1.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6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31700分至2024年9月23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 号)。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53-7223127

招标人:海林市市政排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话:1384533822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拓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3-6555678

电子邮箱:tuogui567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