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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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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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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4-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18】1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鹤岗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10129平方米,改建附属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计划工期:168日历天。

2.4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山区,以兴山路为界,分为西北角用地和东南角用地两个地块,南侧接尚志路,东侧接机场路。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8招标控制价:9346445.13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要求如下

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施工员)资格证书外省企业提供施工员证书

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

安全员:1名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标准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标准员)资格证书;

材料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材料员)资格证书;

机械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机械员)资格证书;

劳务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劳务员)资格证书;

资料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资料员)资格证书

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2024年9月2417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前。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人:鹤岗市公安局

人:刘先生

   址: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

   话:0468-33449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于先生

   话:0451-51050824  施工文件修改.pdf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