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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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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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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106-231081-04-01-9321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芬河市合翔动植物检验检疫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澳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厂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建新村东R-24-1地块,占地面积19998.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43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办公区和隔离区,主要针对进境动物和植物进行隔离暂养,包括综合办公楼,牛马隔离舍,小型动物隔离舍,检疫隔离苗圃和熏蒸室等配套设施。(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10月14日开工,计划2025年6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259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5,261,765.93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明。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3.5.2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如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则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性评审法评标,票决定标法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10. 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5761812
招 标 人:绥芬河市合翔动植物检验检疫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迂先生
电    话:1894638778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澳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康顺街8号1-4层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15114567578
电子邮箱:aoming6699@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