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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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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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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2024年)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207G2409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2024年)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第二次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黑龙江省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第三次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4)93号讷发改审批(2024)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讷河市江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千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讷河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2024年)

2.2 控制价:30,396,535.41元(其中:主体部分29,965,100.11元、环保64,500.00元、水保366,935.30元)

2.3 建设地点:讷河市

2.4 建设内容:堤防加固长度11.58km,新建防浪墙全长9.97km,新建护坡长度10.08k砂石路面长度11.58km,盖重长度1.2km,压渗长度2.33km和填塘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1015日,总工期366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406月至2024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 项目管理机构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 1 人、 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一般不良行为、较重及以上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被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5.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范围: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5.6. 2021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1至5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9181600分至2024年09月23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 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09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讷河市水务局

人:黄立武   联系方式:13351022221

联系方式

人:讷河市江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讷河市政府四号楼院内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52-338015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千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沙区黄河路南侧华山街东侧商贸广场(一期)C区

人:夏工    电话:18145570369

电子邮箱:qx2022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