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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59108.85立方米黑土资产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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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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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59108.85立方米

黑土资产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受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59108.85立方米黑土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59108.85立方米黑土资产。

2.位置: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3.数量:1359108.85立方米。

4.黑土基本情况详见《牡丹江市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项目已存储黑土土壤检测》(黑龙江鑫华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评估值:200/立方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11日。

6.起拍价格:271821800元。

7.其他:详见《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处置其持有的表土剥离产生的土壤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天之骄评报字[2024]第004号)等转让材料。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有设施、设备、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3.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告及拍卖事宜

转让方式:拍卖

公告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

拍卖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6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6时(即2024年8月23日16:00)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起拍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2万元

六、转让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与出让主体签成交确认书。

2.交纳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月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

3.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月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

4.办理标的交割。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交割。

5.划转交易价款。交易平台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及转让人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先生,13329539988 。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3.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转让标的的交接和运输由受让人负责,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办理交接以转让人通知为准,按照通知时间和标的物存放地交接和运输,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车辆和人员进行交接和运输,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转让标的应当就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以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需要跨区域使用的,应在七类黑土地土壤类型相近的黑土区内使用。竞买人在竞得黑土后,应依法履行黑土保护相关义务,具体事宜由转受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6.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7.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九、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中俄信息产业园孵化器10号楼

联系人:何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45322166,13329539988

 

 

附件:


1.竞买申请书.doc

2.《牡丹江市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项目已存储黑土土壤检测》(黑龙江鑫华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处置其持有的表土剥离产生的土壤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天之骄评报字[2024]第004号)

    4. 实物展示


附件1竞买申请书.doc


附件2黑天之骄资产报告-黑土评估.zip


    附件3土壤检测报告(牡丹江市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项目已存储黑土土壤检测)表土剥离2024-06-13(2).zip


附件4:实物展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