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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安达市中本镇富本村(原安达市润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地、厂棚整体打包三年租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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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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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中本镇富本村(原安达市润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2000平方米场地和800平方米厂棚整体打包三年租期拍卖公告

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依据《拍卖法》对安达市中本镇富本村(原安达市润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2000平方米场地和800平方米厂棚整体打包三年租期(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当日起至三年整)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标的序号

所在乡镇

标的名称

坐落位置

面积(使用面积)约㎡

发包期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阶梯(万元)

备注

1

中本镇富本村

场地

安达市中本镇富本村(原安达市润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2000

3年(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当日起至三年整止)

4.6810

1

0.02

 

厂棚

800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我单位在拍卖会前向竞买人充分展示了拍卖标的的现场实物、情况及资料,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展样期间竞买人应到委托人处仔细阅读委托人签订的相关租赁协议内容(公告后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内容),在网上参与报名时,即视为认同协议约束的所有条款。

2.报名成功后,视为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已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咨询、自愿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认可已经就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等完成了充分的披露和说明,同时承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调查标的风险,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拍卖成交后不就标的的品质、价值、面积、用途等要求我单位及委托人承担担保责任。

3.上述标的物只拍卖三年租期,具体期限从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当日起至三年整止,租金一年一付,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15时前一次性付清部分成交价款即第一年租金,下一年费用提前30日交纳,以次类推。

4.拍卖成交后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租赁期间涉及的水、电、气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5.买受人应当按照标的物的性质、承租用途和使用方法使用标的物,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规在土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利用所使用的场地及厂棚从事违法活动,买受人未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或者标的物的性质使用标的物,致使场地和厂棚受到损毁的,委托方可以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6.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不得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买受人擅自转租的,委托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

7.买受人应当合理利用承包标的,不得破坏性、掠夺性开发经营。

8.在租赁期间,买受人自行看护、合理使用场地和厂棚,有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务,出现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因买受人使用不当,致使标的物损坏的(包括由乙方管理不善引起的火灾、水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等),由买受人负责按委托人要求修复或予以赔偿。

9.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方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10.拍卖佣金为成交价款(即三年租金)5%,如若出现买受人违约导致的租期不满三年,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公司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不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佣金不予退回。

三、拍卖时限

1.展样时间、地点: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7日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

2.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5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陆新版“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

4.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公开拍卖。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下午15时前与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期限: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下午15时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即三年租金)5%的拍卖佣金和部分成交价款即第一年租金,下一年费用提前30日交纳,以次类推。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在所有款项交齐后无息返还。

7.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三日内到委托人处签订租赁协议,如逾期后果自负。

8.交款方式:

①成交款交纳账户名:安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92300301000668667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

②拍卖佣金交纳账户名称: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46201040027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

四、竞买保证金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竞买保证金、未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汇至指定账户的,乙方不得参加竞买。

五、履约担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交齐拍卖部分成交价款即第一年租金和全部成交价款(即三年租金)5%的拍卖佣金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委托人处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同时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协议期限届满,若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可向委托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买受人。

六、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至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46201040027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经委托方同意甲方有权再次拍卖标的。

2.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的,即视为违约。如委托人拒绝买受人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的,买受人所交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且竞买保证金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至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46201040027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同时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因拍卖标的是国有资产,因恶意竞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拍卖会后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看样电话:冯先生 13734589111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13644616852  19917511587

(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流程咨询电话:0451-85975690

业务咨询电话:0451-8597567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依据《拍卖法》对安达市中本镇富本村(原安达市润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2000平方米场地和800平方米厂棚整体打包三年租期(拍卖成交交齐成交价款当日起至三年整)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身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身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及交付。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

八、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起两日内将部分成交价款即第一年租金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即三年租金5%)交齐相应指定账户内。

九、拍卖佣金为成交价款(即三年租金)5%。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租赁权取得及经营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5、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46201040027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13644616852   19917511587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

 

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内容如下:

协议编号:安坤元经2024   002

 

购买协议

 

甲方:安达市坤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达市安青小区S1商服1-14门

法定代表人:刘畅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鉴于:甲方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其所有的  2000平方米场地,800平方米厂棚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对外出租3年;乙方经公共资源交易拍卖合法取得该标的使用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标的 

甲方 2000平方米场地,800平方米厂棚 现场位于安达市中本镇富本村交易目录附后

二、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3年, 202 _年   日起至_202_年_ _月_ _日 

三、租赁价格

共计_    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按照分期方式向甲方支付价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元。

五、履约担保

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本协议期限届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乙方。

、权利义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2.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对本协议标的进行转让和利用本协议标的进行担保的行为,并责令其改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期限届满甲方及时收回协议标的。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对本协议标的的使用权。

2.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交租赁费用,逾期15日未交付的,本协议终止,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使用水电气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4.乙方应当合理利用承包标的,不得破坏性、掠夺性开发经营。

5.乙方在协议期限内有对其租赁期间承担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义务,拒不承担义务造成损失时由乙方自行承担,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乙方责任。

6.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规在土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利用所使用的场地及厂棚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应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协议到期后,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返还所使用的场地及厂棚。

协议的补充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解除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认为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继续履行已不能实现协议的订立目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负赔偿责任;因甲方原因,承包标的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行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领取标的物,以日为单位,按照成交总额的0.05%标准向甲方按日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乙方支付并解除协议。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给付租金的,应当以应付而未付租金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按日向甲方给付逾期违约金。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安达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其它相关部门留存备案,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方(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24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